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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阳市开阳县2020引进人才33人公告

来源:开阳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0-09-08 作者:贵阳人才网 浏览量:

根据省、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用人单位实际需要,为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人才结构,满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对紧缺人才的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33名。为做好我县2020年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和“用得上、留得住”的原则;


  (四)坚持工作需要与具备专业特长相结合、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引进计划


  本次全县17家单位共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33名(具体见岗位一览表)


  三、引进对象


  国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职称类别与需求专业相符)。


  四、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具有很强的事业心;


  2.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9月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4年9月以后出生)。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被辞退未满5年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不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6.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


  7.截止到2020年9月前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在贵阳市所属单位(含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因辞职、离职、调动等原因离开贵阳不满3年的。


  五、引进程序


  引进工作按照网上报名及初审、岗位能力测试、线上评审、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不参加以上任一环节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人才需求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25日。


  2.应聘人员根据岗位一览表上公布的邮箱进行网上投递简历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多报无效。


  3.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主要查看学历(学位)、专业、年龄等是否符合引进条件。


  (二)岗位能力测试


  1.各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岗位能力测试,可根据岗位特点,通过笔试、实习测试、面试、试教、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岗位能力测试前明确告知应聘人员。


  2.岗位能力测试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岗位能力测试成绩于2020年9月30日前报人才交流中心。


  (三)线上评审


  1.各岗位根据岗位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与引进计划数不超过1:3确定线上评审对象。


  2.线上评审时间由县人才办确定,由用人单位提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3.线上评审工作由县人才办统一组织进行。线上评审分数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占50%、线上评审成绩占50%合并计算。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线上评审成绩和综合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计算。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线上评审成绩高的人员进入体检。如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线上评审成绩、综合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线上评审,以新一轮线上评审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综合性医院统一进行,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可提出复查申请。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考核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建考核工作组,原则上由两名以上中共党员组成。考核中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六)公示


  通过初审、岗位能力测试、线上评审、体检、考核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7天公示。


  (七)聘用


  经初审、岗位能力测试、线上评审、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根据聘用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首签五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六、工作纪律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引进和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二)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招聘工作各环节一律不进行递补。


  (三)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本简章解释权属开阳县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851-87225398、0851-87253470


  监督电话:0851-8722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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