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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农业职业学院2023年人才博览会引才11人公告

来源:贵阳人才网 时间:2023-04-25 作者:贵阳人才网 浏览量:

贵州农业职业学院是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直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先后获批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省级“双高校”、省级高水平专业群、省级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省级示范职教集团建设单位。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结合贵州农业职业学院教育事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和“双高校”建设需要,拟通过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才、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才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拟引进博士研究生(高层次人才)11人,硕士研究生(急需紧缺人才)17人,共计28人。具体引才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农业职业学院参加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引才条件


(一)引进人才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自觉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有高尚的师德和良好的学术道德,热爱职业教育事业;


4.专业素养好,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博士研究生要求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要求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引进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7.被开除公职的;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的;


9.在考察阶段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包括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符合相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10.不符合引才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


11.在公务员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12.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1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回避的;


1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情形的。


四、引才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http://rc.guizhou.gov.cn)、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官网(http://nynct.guizhou.gov.cn/)和贵州农业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gznyzyxy.cn/)发布引才公告。公告时间从2023年4月20日到2023年4月28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考生可通过人博会官网和人博会双选会(2023年4月22日至23日在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2号厅)现场报名,报名时间截止至2023年4月28日。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简历;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4)应聘职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5)在职人员须提供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根据岗位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在人博会官网线上报名的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现场报名的,需填写报名信息表(附件2),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复印件,进行线下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报名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二)资格初审。按照岗位信息审查应聘人员专业、学历学位等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对急需紧缺专业相近、相似的国(境)外学历专业的认定,由用人单位邀请3名及以上同领域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外单位专家应不少于三分之二)组成专家委员会论证认定,评审认定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线上和线下报名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于2023年5月10日前在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和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可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引才评审。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考核采取线下考核的方式。急需紧缺人才(硕士研究生)采取“线上初评+线下考核”的方式进行。


1.高层次人才


高层次人才评审包括资格复审和线下考核,具体时间和有关事项由用人单位确定后,在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发布。


2.急需紧缺人才


(1)线上初评。资格初审合格的急需紧缺人才进入线上初评环节,线上初评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线上初评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数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进入线下考核人员。线上初评公告于2023年5月12日前在人博会官网发布,线上初评结果以及进入线下考核人员名单于2023年6月5日前在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公示。(如考生自愿放弃参加线上初评,需提交书面自愿放弃说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线上初评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由考生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确认。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线下考核,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3)线下考核。线下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60%,线下考核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要求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不到70分以上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各计划引进岗位分别按总成绩(线上初评成绩+线下考核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各引进岗位进入下一环节人员。线下考核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线下考核结果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公示。(如考生自愿放弃参加线下考核,需提交书面自愿放弃说明,空缺名额不予递补。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线下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四)体检。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急需紧缺人才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高层次人才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政审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重点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未能在考察前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拟聘人员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并同时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及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有关说明


(一)有关要求。所有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引才公告,随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并对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官网(http://nynct.guizhou.gov.cn/)、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http://rc.guizhou.gov.cn)和贵州农业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gznyzyxy.cn/)保持关注,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贵州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0851-85289260),贵州农业职业学院(0851-82514208、82513378)


2.监督电话: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0851-85864639)


六、其他


未定事宜,由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公告由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负责解释。


附件1--贵州农业职业学院参加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贵州农业职业学院第十一届人才博览会引才报名表.docx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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