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20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经国务院的决定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96年8月改组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并在中国大陆地区下设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及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三家保险子公司。
1998年10月,根据国务院批复,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进一步重组,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变为一级法人,继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品牌,沿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名称。
2003年7月,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发起设立了人保财险,并更名为中国人保控股公司。根据中国人保控股公司与人保财险于2003年9月签订的重组协议,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将其所有商业性非寿险保险业务和相关资产与负债以资本出资方式注入人保财险并于2002年9月生效。2003年11月6日,人保财险的H股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本公司亦于2003年7月成立人保资产,为中国首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此外,本公司分别于2005年3月和2005年11月成立人保健康和人保寿险,开展人身险业务。
为更好的秉承中国人保的历史和品牌,2007年5月,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复名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2009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和中国保监会批准我们整体改制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财政部为发起人,同时本公司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9月28日,我们获国家工商总局颁发新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6亿元。